為了給市民宣傳反詐知識,香港警方請來了內地公安!
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(中)、一級警長黃勇文(右)及二級警長李覃川(左)表示,公安不會通過電話辦案錄口供,呼籲港人慎防騙徒。
香港電話騙案層出不窮→《香港2021年電騙案涉逾8億港元!40%受害人高學歷…》,手法更是數不勝數,典型之一就是冒充內地「公檢法」(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)人員進行詐騙。
儘管都是老把戲,但時至今日,仍有不少市民因此受騙失財。
為了讓市民今後能打心底提高防騙意識,香港警方這回直接放了個大招——首度邀請內地公安人員: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、廣東省公安廳一級警長黃勇文及二級警長李覃川,接受香港傳媒訪問,解答廣大市民的困惑!
在拆解騙徒手法時,陳志清指出,詐騙過程中,犯罪分子通常會扮成「警官」、「檢察官」、「法官」等,並偽造所謂「逮捕證」、「通緝令」、「傳票」,以涉嫌洗黑錢、販毒、拐賣兒童等罪行迷惑和恐嚇受害人,然後打着幫助洗脫罪名的幌子,逼使受害人一步步掉進陷阱,將資金轉入「安全帳戶」配合調查,並要求受害人不得告訴任何人,包括配偶、子女和警察。
尤需注意的是,騙徒通常要求受害人一直保持通話,如果沒有及時被勸阻,受害人往往通話一小時以上,甚至斷斷續續通話長達數天。
陳志清續指,該類騙案在內地也很常見,騙徒多數來自境外,當中最大金額案件發生於2015年,貴州有受害人失款高達1.17億元人民幣,「廣東警方當時也參與偵破。」
資訊洩露讓受害者信以為真
那麼究竟為何騙徒「冒充公檢法」可以這么容易騙到市民呢?
陳志清表示,除了詐騙分子利用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刻意製造緊張氣氛以外,受害者的資訊洩露是一個主要原因。
他指出,詐騙團夥通過不法途徑掌握受害事主身份證、住址、電話號碼甚至部分親屬等特定資訊情況,導致受害事主潛意識以為真是公安機關辦案。如果騙徒提到當事人本人或者是當事人親屬的有關身份、婚姻、職業等特定資訊,一般都會令受害人更易相信,繼而受騙。
另外,陳志清提醒犯罪分子最近可能還會以疫情核查為藉口行騙,公眾要保持警惕。
這麼看來,騙徒的手法也會「與時俱進」,那么市民到底要抓住哪幾個核心來分辨騙徒的說辭呢?
一起來看看廣東省公安廳為大家總結的防騙貼士↓
慎防假冒官員騙案要點
要點一
內地公安機關不會直接派員到港執法!
要點二
內地公檢法部門不會通過電話辦案,更不會通過電話錄口供!
要點三
內地公安機關不會在電話中索取受害者銀行卡號、密碼、驗證碼等資料!
要點四
電信、醫保、公安、法院、檢察部門不會互相轉接電話!
要點五
內地公檢法部門不存在「安全帳戶」或「核查帳戶」,更不會要求公民提現、轉帳和匯款!
陳志清強調,針對犯罪嫌疑人的調查絕不會像假冒官員的騙徒那樣「遠端取證」,更不會要求核驗資金來源等以證清白,「警方既然要抓捕你,還事先告知你,這豈不是通風報信?」
他指出,內地公安機關即使要調查香港方面的嫌疑人,也都是通過粵港雙方合作管道,由香港警方依照法律程式辦理,一般情況下,內地公安機關不會直接派警員到港執法。
陳志清舉例廣東警方與香港警方在打擊電騙方面有很好的合作,比如佛山市反詐中心和香港東九龍重案組在2017年至2018年連續搗破了一個針對香港人實施的虛構綁架詐騙團夥,而搗破該團夥後香港一段較長時間該類詐騙案都是零發案。
陳志清重申,若市民有疑問,可以直接撥打內地110報警電話或香港18222防騙專線進行諮詢,也可以直接到所屬警區當面進行諮詢,呼籲港人慎防相關騙案!
(本文圖片來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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